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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4小时值班制度
2024-01-10 17:23  

为了保障学校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师生员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一、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禁、巡逻、监控中心值班均实行3班运转机制,每班8小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值守。

三、未经值班领导同意,各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请人代班或替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换岗,需带班领导同意,方可换岗。

四、值班期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时,值班人员须严格按照值班工作要求和相关工作预案,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并准确、完整地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或酒后上岗,严禁在值班期间从事饮酒、打牌、闲聊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值班人员应穿着制服上岗,举止文明,端庄得体。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佩戴和系挂与安保人员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标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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