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 校内发文 | 通知公告 | 机构组织 | 服务指南 | 规章制度 | 政策法规 | 下载专区 
现在是:
联系我们

24小时校园报警求助电话

长安校区电话:029-61289110

长安校区电话:029-61285119

含光校区电话:029-88415425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保卫处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24-01-10 17:31  

保卫处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方法,熟悉监控点位分布情况,熟悉各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教师、所有保安人员电话。

二、正确使用和保管监控室内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尽快排除故障,以保障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三、不间断的注意电视监控画面,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注意调整重点监控部位,最大限度消除监控盲区,发现任何问题及时记录,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向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就近的辅导员、班主任、教师或保安迅速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如遇重大或紧急事件,应及时通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私自操作监控设施,对无故进入监控室的闲杂人员应立即劝其离去。

四、认真做好监控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时要注意交清情况和动态。本班次未处理完的工作或交班的任务,要向下一班次做好书面或口头移交工作。如有领导进入,应对领导指示做好记录。

五、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执勤人员不得岗。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监控内容、复制的异常情况视频不得带出监控室,对来电来访和监控视频调阅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签审手续。

七、坚持巡检。每天巡检分析个监控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  

八、做好清洁卫生。对室内设备设施进行擦拭,做好监控室内外整理、打扫,以保证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九、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一条:保卫处含光校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下一条:保卫处校卫队队员岗位职责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邮箱:sqypaper@163.com
ICP备案号:陕ICP备 05001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