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落户须知
一、新生办理户口须知:
(1)户籍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户籍迁移证,西安市城九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一律不迁转户口,其它地区的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办理户籍迁移,迁移学院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派出所(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2)新生所持户籍迁移证要求电脑打印版,字迹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姓名一栏中必须要与学院录取通知书相一致,入学后不得更改姓名;要有户籍类型(非农业或农业字样);籍贯、出生地、必须具体到市、县;如无身高、血型,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否则学院所在地派出所不予落户;
(3)将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二、办理户籍需要资料
(1)户籍迁移证。
(2)户籍迁移证、户口本的个人出生地、籍贯必须详细填写到市或县。
(3)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纸质版和电子版落户名单各一份。(纸质版需盖系章,注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