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处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全面做好保卫处工作,分管治安、消防、技防工作。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校卫队的检查与指导,落实校卫队工作职责。
三、督促落实学院稳定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疫、防特、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的“五防”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四、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七、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九、与属地政府机关派出所、交警队、市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学院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