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含光校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保卫处领导下全面做好含光校区保卫工作。
二、督促检查保卫人员对师生员工及家属区人员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及家属区人员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督促检查保卫人员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四、督促检查保卫人员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督促检查物业公司保卫人员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五、督促检查保卫人员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六、督促检查保卫人员做好车辆管理及在校园内务工等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七、完成处室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