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4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一起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吧!
国家安全知识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贯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五大要素就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五对关系就是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点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三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五是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六是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
七是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八是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
九是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是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是“总体”,强调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因维护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怎么办?
(一)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三)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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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一)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四)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国家安全战略思想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包含了涵义深刻、独具特色的国家安全战略思想,为创新发展国家安全理论提供了丰厚的文明滋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古鉴今,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独特的思想魅力。
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忧患意识是一切国家安全思想的前提,自古以来便是治国安邦的基本理念。《周易》中的“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揭示出鲜明的忧患意识;《孙子兵法》中的“无恃其不来,恃我有以待之”,体现了战斗前期未雨绸缪的安全准备;《左传》中的“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等,也展现出深沉的危机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总体国家安全观蕴涵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为我们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提供了安全战略指引。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中华传统文化中注重民本思想,包含深厚的亲民、爱民等价值取向和政治主张。《尚书》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表明人民是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根基,《孟子》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揭示人民的重要地位,《荀子·王制》中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强调人民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
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提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和平共处,合作共赢
中华传统文化历来提倡和平共处,“和”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中源远流长。《尚书》中的“和衷共济”“协和万邦”,展现出宽广的包容度;《左传》中的“亲仁善邻,国之宝也”,体现出追求睦邻友好,倡导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传统文化中“协和万邦”的和平发展理念,提出“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刚柔并济,张弛有度
刚柔并济、张弛有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品格修为,既是人生哲学,也是治国方略。《周易》中的“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指明了刚毅而不偏执、柔和而不圆滑的处世之道;《礼记》中的“文武之道,一张一弛”,阐发了文武相资、相辅相成的战略思考。
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传统文化中刚柔并济之道,把国家利益作为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出发点,既强调硬实力,又强调软实力,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总体国家安全观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战略文化创造性结合起来,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国家安全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必将在新时代伟大斗争中绽放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
01
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维护海洋权益,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
——2023年2月7日,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02
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抵制任何制造阵营对抗、破坏地区稳定的企图。立足地区国家安全需要,增进安全合作共识,合力维护地区长治久安。提升本组织执法安全合作水平,严防恐怖极端势力祸乱地区安全。
——2022年9月16日,习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小范围会谈时的讲话
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03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2023年3月13日,习近平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
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让我们坚守爱国之心,共筑安全防线
奋进祖国新时代,谱写安全新篇章
编辑丨沈莹莹
来源丨国家安全部、国安宣工作室、团中央权益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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